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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东莞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3-15 14:43:22 点击:1055
关于东莞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的通知
东莞工程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按申请延期的检测业务范围(检测类别和检测项目),符合下列资质标准(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下载)规定的条件:
1、《检测机构资质标准》(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
2、《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》(《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公告》;
3、《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(桩基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资质分级条件要求)》
(二)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无下列行为:
1.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;
2.转包检测业务;
3.涂改、倒卖、出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;
4.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,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;
5.伪造检测数据,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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